民商银行
为了更好地为社会提供融资渠道,2014年两会期间,银监会主席尚福林首次宣布民商银行试点消息。一年之后,两会期间,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报告中表示,要“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熟一家,批准一家,不设限额”。
如今,已有三家以上的温州民商银行获得批准。民商银行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服务社会融资。相比大型的国有银行企业,民商银行主要的服务对象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工商个体户和小区居民、县域三农提供普惠金融服务。通过提供更低贷款利率和缩短贷款审批时限的方法来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高效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浙江银监局公告显示,温州民商银行的经营范围为: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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